为加强我院物资精细化管理与成本控制,提升物资的管理效率与质量。拟采购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项目(SPD) 一套,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公开咨询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项目概述
1.构建一套国内先进的医用物资(包括高值、低值、试剂、总务材料)智能化管理模式,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流程,能够形成高效运营的管理体系。
2.搭建一套满足医院实际管理需求的医用物资(包括高值、低值、试剂、总务材料)智能化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能够与医院的HIS/LIS/,ERP等系统实现无缝连接。
3.建设医院智能化中心库(院内中心库)及各级消耗点(临床科室、手术室、介入室、检验科等二级库),并配置相应的信息及物流设施设备,使其能够满足智能化模式的有效运行(库房大小满足医院医用物资存储需求,具备电脑、打印机、移动PDA等系统终端设备及高值物资柜、配套定制类货架、库内拣货车、周转箱、下送箱等物流作业工具)。
4.为医院物流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医院医用物资采购供给和院内配送,派驻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运营经理、中心库房库管员、院内物流配送服务人员、软硬件技术运维等人员。
二、公告期限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者请填写公开咨询报名表(详见附件)发至821239422@qq.com邮箱,在邮件中需备注联系电话,以便随时通知。设备咨询文件(详见附件)于咨询现场提交。
联系人:况老师、丁老师;联系电话0790—6296193。
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五、咨询时间
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 下午 2:00(请勿迟到)
六、咨询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中心医院北院区5号楼三楼设备总务科会议室。
七、资质等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我院无直接经济往来的第三方服务企业作为医院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运营商。
6、咨询文件一式三份,请按附件中的格式做好设备咨询文件,请将各自品牌独有的参数标记出来。设备咨询文件需胶封,医院有权不接受未经胶装的资料。
7、上述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该公司或者厂家将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医院的任何采购项目,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8、参与咨询的厂家或代理商业务员或工程师需现场介绍项目(如需PPT介绍请自行备好笔记本电脑),业务员或工程师需对自己项目非常熟悉!